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小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docx
文件大小:26.07 KB
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6-03-10
总字数:约4.42千字
文档摘要
小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小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实施效率与质量,防范管理风险,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及公共利益,结合实际管理需求,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小微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指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500万元(含);建设内容为小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园林绿化、水利设施维护、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非经营性、公益性或功能性工程;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至12个月)。
第二条管理原则
项目管理遵循“程序规范、权责清晰、全程管控、高效便民”原则,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简化非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