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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及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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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6-03-10
总字数:约4.92千字
文档摘要

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及管理规范

一、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例会机制: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实行月度例会制度,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14:00召开,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例会由主任主持,全体委员须提前1日确认参会情况,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连续2次无故缺席或季度累计3次缺席者,需向全体业主书面说明情况,经业主大会审议可启动更换程序。

2.临时会议:遇以下情形需召开临时会议:(1)涉及公共收益使用、物业合同修订等重大事项需紧急决策;(2)超过10%业主联名提议;(3)社区居委会或街道相关部门建议。临时会议需提前24小时通知全体委员及社区居委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