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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乡镇卫生院药事管理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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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4 页
更新时间:2026-03-11
总字数:约5.48千字
文档摘要

2025年乡镇卫生院药事管理工作制度

为规范乡镇卫生院药事管理工作,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与临床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用药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与服务特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院药剂科、临床科室、护理单元及所有参与药品管理、使用的工作人员。

一、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一)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以下简称“药事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药剂科负责人、临床科室主任(至少覆盖内科、儿科、中医科)、护理部主任、院感科负责人、质量控制科负责人。药事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