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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第十七章 婚姻家庭的法规与政策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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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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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中级)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

婚姻家庭的法规与政策第十七章

本章知识点

第一节婚姻家庭关系的法规与政策一、婚姻的成立(一)婚姻成立的概念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二)婚姻成立的条件1.结婚的必备条件男女双方有结婚的合意、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2.结婚的禁止条件(1)禁止有配偶者结婚;(2)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禁止结婚的血亲包括两类:①所有的直系血亲;②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其范围包括: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