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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施工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江西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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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11
总字数:约6.8千字
文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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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施工单位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不含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工程类别

工程规模

总人数

岗位及人数

备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房建:建筑面积

≤1万平方米;2.市政: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

≥5人

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

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互相兼任。

1.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2.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工程,质量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

房建:1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市政 5000万元

<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