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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教师职务职称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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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3 页
更新时间:2026-03-12
总字数:约5.52千字
文档摘要
教师职务职称制度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教师职业发展体系,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和地方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教育行业实际,制定本。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普通中小学(含小学、初中、高中)、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在职在岗教师。非教学岗位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未纳入编制管理且未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临聘人员不适用本制度。
二、职务设置与岗位结构比例
教师职务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其中初级包括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中级为一级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