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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南京市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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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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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南京市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

学校和托幼机构是人群高度密集场所,易发生传染病聚集性疫情。为科学规范做好南京市学校(含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托幼机构(含幼儿园、托儿所)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健康和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责任体系与组织管理

(一)主体责任落实。学校和托幼机构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传染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防控工作;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各部门落实防控措施;校医(保健教师)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日常健康监测、疫情报告、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