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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危重病人转运交接制度和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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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6-03-12
总字数:约4.98千字
文档摘要
危重病人转运交接制度和流程
一、转运前评估制度
危重病人转运前须由转出科室管床医生与责任护士共同完成全面评估,评估内容涵盖患者病情、转运风险及转运可行性,具体要求如下:
(一)病情评估标准
1.生命体征:持续监测心率(HR)、血压(BP)、呼吸频率(RR)、血氧饱和度(SpO?)、体温(T)及意识状态(GCS评分),记录评估前30分钟内的动态变化。若存在以下情况视为高风险转运:收缩压<90mmHg或>180mmHg(未控制的高血压危象)、SpO?<90%(经面罩吸氧无改善)、RR>30次/分或<8次/分(排除神经肌肉疾病)、GCS评分≤8分(昏迷状态)、心律失常(室速、室颤、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