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餐厅食材采购实施规程.doc
文件大小:210.17 KB
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6-03-13
总字数:约2.74千字
文档摘要

PAGE1

PAGE1

餐厅食材采购实施规程

食堂严禁采购食材

1.严禁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以下食品: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用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

(4)未经兽医卫生检疫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食品;

(7)掺假、掺杂、伪造等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