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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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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0 页
更新时间:2026-03-13
总字数:约6.46千字
文档摘要
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汇编
一、首诊负责制度
1.定义
首诊负责制度是指患者首次就诊的科室和医师对其所患疾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全程负责的制度。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患者。
2.具体要求
接诊: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会诊协调:若患者需请其他科室会诊,首诊医师应陪同或亲自将患者护送到相关科室,向会诊医师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交接工作。若患者需要住院治疗,首诊医师应负责联系床位,办好住院手续,必要时亲自护送患者到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