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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矿山工程施工监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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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4 页
更新时间:2026-03-15
总字数:约5.59千字
文档摘要

矿山工程施工监理

第一章监理组织与职责边界

1.1监理机构设置

矿山工程必须设立独立“施工监理部”,隶属建设单位但直接对省级能源局矿山安全监察分局备案。监理部设总监1人、副总监2人、专业监理工程师(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不少于8人、监理员若干。所有人员须持有矿山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煤炭行业监理岗位证书,并在项目所在地社保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杜绝挂靠。

1.2总监权责清单

总监是矿山施工阶段安全、质量、工期、投资、环保五类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其签字权范围以《总监授权书》形式一次性书面明确,包括但不限于:

①停工令、复工令;

②重大设计变更(单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