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矿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docx
文件大小:28.68 KB
总页数:13 页
更新时间:2026-03-15
总字数:约5.02千字
文档摘要

矿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岗位准入与资质管理

1.1法定准入

1.1.1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矿用电机车类),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1.1.2每年通过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的“井下机车驾驶实操抽考”,成绩≥90分方可继续上岗。

1.1.3体检合格证明:近6个月内由三级甲等医院出具,重点排查色盲、癫痫、心脏病、立体视觉缺失。体检报告原件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复印件随身携带备查。

1.2内部准驾积分

1.2.1建立“12分制”内部准驾积分卡,与公安交管类似。

1.2.2扣分细则:

a)未执行手指口述确认即动车,一次扣3分;

b)制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