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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千钧之重谁系?——反垄断法下的个人责任认定与合规启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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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17
总字数:约8.45千字
文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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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钧之重谁系?——反垄断法下的个人责任认定与合规启示
引言
《反垄断法》自2022年修正以后相关罚则全面升级.不仅针对经营者自身的
罚款基数大幅提升.而且更是在垄断协议的法律责任部分纳入个人责任条款.即所谓的“双罚制”.规定对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近期.这一新
增条款在反垄断执法实践中频繁“亮剑”.即今年3月份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上海市监局”)查处的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垄断案首次应用之后.又在5月份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监局”)公布的地塞米松磷酸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