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申报方案.docx
文件大小:14.1 KB
总页数:3 页
更新时间:2026-03-19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申报方案
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1、项目需为在建状态,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项目进度≤80%(以累计完成投资占比核算);
2、手续合规性:
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环评批复
用地规划许可证
节能审查意见
安全评价报告等
注:若手续未办齐,需出具包含“未办齐原因+办理进度+预计完成时间”的详细说明(需附主管部门进度证明);
申报时间
分批申报(2025年分四批申报);
主管部门
由市级发改或工信部门汇总后提交至省发改委。
申报材料编制
1、设备更新专项核查
淘汰设备要求:需为项目法人自有设备(非股东、关联方或租赁设备),购置时间≥3年(以发票或固定资产入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