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预算追加管理办法.ppt
文件大小:2.37 MB
总页数:14 页
更新时间:2026-03-18
总字数:约1.33千字
文档摘要

五、预算追加中其他注意事项

关于区级财政预算追加管理办法解读

一、预算追加概述

二、预算追加范围

三、预算追加报告

四、预算追加程序

六、预算追加管理与监督

一、预算追加管理办法概述

预算追加是指在部门年初预算未安排或安排不足,而当年又必须的支出,区财政通过区本级机动财力增加安排的行为。

1、法定约束原则:特殊因素和工作必需外,原则上不追加预算。

2、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

3、综合预算原则:追加既考虑实际需要,又兼顾财力可能。

4、讲求绩效原则:加强对预算追加项目的绩效评价和跟踪审计。

2004

2005

2006

2007

30

50

70

120

二、预算追加范围

(一)发生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不可预见的新增支出项目;

(二)国家、市重大政策调整,要求地方安排或配套的支出项目;

(三)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新增支出项目;

(四)正常的增人、增资等新增支出项目;

(五)其他确需追加的支出项目。(需进入论证程序)

三、预算追加报告

申请报告:

区财政局

四、预算追加程序

具体包括发生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国家、市重大政策调整,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新增支出等,根据项目确定情况分别报批。

请示

四、预算追加程序

具体指因预算单位增设,单位隶属关系、人员、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