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预算追加管理办法.ppt
文件大小:2.37 MB
总页数:14 页
更新时间:2026-03-18
总字数:约1.33千字
文档摘要
五、预算追加中其他注意事项
关于区级财政预算追加管理办法解读
一、预算追加概述
二、预算追加范围
三、预算追加报告
四、预算追加程序
六、预算追加管理与监督
一、预算追加管理办法概述
预算追加是指在部门年初预算未安排或安排不足,而当年又必须的支出,区财政通过区本级机动财力增加安排的行为。
1、法定约束原则:特殊因素和工作必需外,原则上不追加预算。
2、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
3、综合预算原则:追加既考虑实际需要,又兼顾财力可能。
4、讲求绩效原则:加强对预算追加项目的绩效评价和跟踪审计。
2004
2005
2006
2007
30
50
70
120
二、预算追加范围
(一)发生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不可预见的新增支出项目;
(二)国家、市重大政策调整,要求地方安排或配套的支出项目;
(三)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新增支出项目;
(四)正常的增人、增资等新增支出项目;
(五)其他确需追加的支出项目。(需进入论证程序)
三、预算追加报告
申请报告:
区财政局
四、预算追加程序
具体包括发生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国家、市重大政策调整,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新增支出等,根据项目确定情况分别报批。
请示
四、预算追加程序
具体指因预算单位增设,单位隶属关系、人员、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