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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谈艺录(一):艺术品拍卖“不保真”考(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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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2 页
更新时间:2026-03-18
总字数:约1.15万字
文档摘要
谈艺录(一):艺术品拍卖“不保真”考(上)
开篇语
笔者步入律师业二十年,涉猎艺术品收藏也近廿载,尤嗜书斋匾额。案牍之外游于艺,庶几算得初窥门径。每逢春秋大拍于各预展中按图索骥、披沙拣金,颇有伊墨卿所书“慕古宣心”[1]之意。
积年累月微有所思,故拟以艺术品为专题,假先贤书名,蚬曰“谈艺录”[2],就所涉法律问题略陈拙见,以期裨益于业界。
所谓“不为有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擅改清人项鸿祚之语[3],聊博方家一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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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拍卖“不保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