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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员工不胜任岗位工作暂行处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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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8 页
更新时间:2026-03-19
总字数:约3.26千字
文档摘要
员工不胜任岗位工作暂行处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不胜任岗位工作”,指员工因个人能力、态度或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达到岗位说明书规定的基本履职要求或绩效考核目标,经公司评估确认需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情形。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岗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参照执行。
第二条不胜任岗位工作的认定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遵循“程序正当、证据充分、双向沟通”原则,具体认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业绩指标未达标。员工在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月度/季度/半年度,以岗位考核周期为准)内,关键业绩指标(KPI)完成率低于岗位目标值的80%;或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