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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青海市场监管局参与制定-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合同范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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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8 页
更新时间:2026-03-18
总字数:约5.4千字
文档摘要

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示范文本(试行)

特别条款与提示

一、凡不具备政府规定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和个人,不得申请租住公共

租赁住房。凡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等情况,以欺诈行为骗取入住公共租赁

住房的,收回房屋,取消其承租资格,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二、承租人因家庭人口、家庭收入、财产或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

应当主动告知出租人,租赁合同提前终止,退回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回的,政府及其住房城

乡建设(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