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试行)》(播音与主持类).pdf
文件大小:195.37 KB
总页数:5 页
更新时间:2026-03-21
总字数:约3.38千字
文档摘要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试行)
播音与主持类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级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
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旨在考查考生学习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应
具备的基本条件和潜能,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
依据。
本说明适用于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外语或方言方向的播音与
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参照执行。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