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进修医师执业管理规范.docx
文件大小:24.19 K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6-03-22
总字数:约3.45千字
文档摘要
进修医师执业管理规范
一、总则
为规范进修医师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维护进修医师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技术交流与人才培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医疗机构实际管理需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接收的、以学习实践为目的的非本机构执业医师(以下简称“进修医师”)。
二、准入管理
(一)基本条件
1.进修医师须持有有效的《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类别与拟进修专业一致;
2.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中医、全科等特殊专业可放宽至1年),能独立完成本专业基础诊疗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