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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一次性告知规范.docx
文件大小:25.88 KB
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6-03-22
总字数:约4.3千字
文档摘要

一次性告知规范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过程中“多次跑、反复问”问题,规范行政机关及公共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主体”)一次性告知行为,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水、电、气、通信、公交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公共服务企业”),在办理依申请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公共服务等事项(以下简称“服务事项”)时,向申请人履行一次性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