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医疗机构医保业务合规操作指引.docx
文件大小:16.7 KB
总页数:5 页
更新时间:2026-03-22
总字数:约2.31千字
文档摘要

医疗机构医保业务合规操作指引

一、门诊诊疗环节

1.身份核验与挂号

挂号时必须核对医保卡、电子凭证与患者身份证,人证不一致者需要登记原因并拒绝医保结算;无卡患者需要填写《未持卡就医登记表》,全程自费。

禁止为同一患者拆分挂号、重复收取诊查费,如同一日多次挂号开同一种药。

2.诊疗与开药规范

检查项目:开局CT、MRI等大型检查前,需要在病历中记录临床指征,无合理理由不得开具套餐式检查。

用药限量:急性病处方小于3天量,慢性病小于15天量,特殊病种小于1个月,超量需注明理由并经上级医师签字,系统自动拦截超量处方。

自费告知:开具目录外药品时,需在处方右上角标注”自费“,并口头告知患者”无报销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