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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单位考核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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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4 页
更新时间:2026-03-23
总字数:约5.21千字
文档摘要

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单位考核制度

为规范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强化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政策规定,结合本统筹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科学、规范、严谨的考核机制,引导定点医药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单位”)严格遵守医保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切实增强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第二条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