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企业工会工作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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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6-03-23
总字数:约3.97千字
文档摘要
企业工会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会组织管理
第一条组织架构设置
企业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架构由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和女职工委员会(以下简称“女工委”)构成。
1.会员代表大会为工会最高权力机构,每届任期5年,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代表名额按会员总数10%-20%比例确定,覆盖一线职工、技术骨干、管理人员等不同岗位,其中一线职工代表不低于60%。
2.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委员7-11人(会员总数500人以上的企业可适当增加),设主席1名、副主席1-2名。主席应具备3年以上本企业工作经历,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经民主程序选举后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