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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处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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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6-03-22
总字数:约4.01千字
文档摘要

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处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教育考试机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的学历教育考试、非学历教育考试及其他类型教育考试(以下统称“考试”)中,对参与考试的考生(含报名但未实际参加考试的考生)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具体涵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以及学校自行组织的期中、期末、毕业考核、课程论文答辩、实验操作考核等校内考试。

第二条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