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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北京市工伤复发认定及相关问题的实务问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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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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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金杜律师事务所KINGWODMALLESONS

北京市工伤复发认定及相关问题的实务问答

周先生是海淀区A公司的一名员工,2021年9月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构成九级伤残。工伤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周先生已于2022年5月返岗工作。2026年2月,周先生因工伤部位疼痛前往医院就诊,医院(本文所述的“医院”均具备诊断工伤复发的合法资质)出具的诊断证明载明“属工伤复发”。据此,周先生申请因工伤复发休假,并主张休假期间依法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A公司对此持不同意见,认为仅凭医院诊断证明不足以认定周先生

梁燕玲

合伙人

合规业务部

为工伤复发,不应直接给予停工留薪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