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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公务员自然灾害应对违规处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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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6-03-24
总字数:约3.81千字
文档摘要

公务员自然灾害应对违规处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自然灾害应对违规行为,指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以及受行政机关委托参与自然灾害应对工作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受委托人员”),在自然灾害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灾后恢复等全流程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上级应急管理决策部署,造成不良影响或危害后果的行为。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应对过程中,对公务员及受委托人员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三条违规行为认定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