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维修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及考核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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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6-03-25
总字数:约3.87千字
文档摘要
维修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及考核细则
一、考核基本规则
(一)考核对象:公司全体一线维修技术人员(含维修班长、组长),具体包括设备维修岗、电气维修岗、管道维修岗、综合维修岗等直接从事现场维修作业的人员。
(二)考核周期:采用月度考核+年度综合评价模式。月度考核于每月25日至次月5日完成,年度综合评价于次年1月1日-15日完成,基于12个月月度考核结果及年度特别事项进行综合评定。
(三)考核主体:实行三级评价机制,由直属班长(初评)、维修主管(复评)、运维部经理(终评)共同完成,其中班长评分权重占50%,主管占30%,经理占20%。客户评价(内部使用部门或外部客户)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占比15%。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