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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工考核评分标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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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7 页
更新时间:2026-03-25
总字数:约6.15千字
文档摘要

工考核评分标准细则

一、考核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在岗职工,试用期员工考核参照本细则执行,仅调整结果应用规则,外聘顾问、劳务派遣人员可参照本细则执行,具体要求由合作双方另行约定。

二、考核分类及基础分值权重

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三类,三类考核基础总分均为100分,可根据本细则规定进行加减分,加减分幅度不超过±10分,最终考核得分区间为0-110分,各类型考核基础权重如下:

1.月度考核:业绩指标60%、行为指标25%、考勤纪律15%,适用于所有岗位月度绩效核算,月度考核结果直接挂钩月度绩效奖金。

2.季度考核:业绩指标65%、能力指标15%、行为指标20%,适用于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