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2026年安全生产考核问责专项计划.docx
文件大小:42.49 KB
总页数:9 页
更新时间:2026-03-25
总字数:约4.92千字
文档摘要

2026年安全生产考核问责专项计划

2026年1月1日起,本专项计划在全市所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范围内实施,有效期为2026年自然年度,覆盖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消防、民用爆炸物品、渔业船舶、特种设备等全行业领域,重点针对高危行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中小微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考核问责。本次考核问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考核对象共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监管责任主体,包含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类功能园区安全监管机构;第二类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按照行业属性分为高危行业企业、一般行业规上企业、一般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