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新疆政法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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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5 页
更新时间:2026-03-25
总字数:约5.24千字
文档摘要
新疆政法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则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尊重学生学习自主权,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规范我校全日制普通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新教规〔202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在校生的转专业行为,非全日制在校生、留学生转专业不适用本细则,按相关规定另行执行。
转专业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循国家和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招生录取规则和学籍管理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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