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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6年房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二十一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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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6 页
更新时间:2026-03-26
总字数:约2.98千字
文档摘要

2026年房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二十一条

1.建设单位须在项目立项阶段同步编制《扬尘防治专篇》,明确年度颗粒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细化为PM10≤70μg/m3、PM2.5≤35μg/m3的双控值,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附件,与规划许可证一并核发,未达标者暂停后续报建流程。

2.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72小时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提交《扬尘污染源清单》,清单须按栋号、作业阶段、设备编号三维编码,颗粒度细化到每一台挖掘机、每一处回填口,缺失或错报一项即视为重大失信行为,纳入建筑市场黑名单。

3.围挡必须采用“混凝土基座+装配式轻钢”双层结构,基座高度≥0.6m,轻钢面板厚度≥0.8mm,顶部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