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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考核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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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6 页
更新时间:2026-03-26
总字数:约5.89千字
文档摘要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考核标准

本考核标准适用于职业院校所有正式签约落地的校企合作项目,涵盖共建产业学院、订单班、校外实训基地、产教融合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新型学徒制、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各类合作形式,考核对象分为参与合作的学校二级办学单位(二级学院、系部)与签约合作企业两类,具体规则如下:

1考核组织与周期

1.1组织架构

学校成立校企合作考核工作组,成员由校企合作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室、二级办学单位代表、外聘行业企业专家共同组成,工作组总人数为7-11人,其中外聘行业企业专家占比不低于30%,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考核过程。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校企合作处,负责考核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