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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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6 页
更新时间:2026-03-27
总字数:约5.85千字
文档摘要
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废铅蓄电池(含废弃铅蓄电池极板、废电解液,对应危险废物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384-004-31、900-044-49)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核发及全流程监管工作。其中,仅从事机动车维修、4S店、电动车销售网点等末端零散废铅蓄电池收集的网点,以及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试点单位的许可审查,一并参照本指南执行。跨省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移活动的,需同时符合移出地、移入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管理要求。
二、基本准入条件
(一)主体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