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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工程项目各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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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6 页
更新时间:2026-03-27
总字数:约6.5千字
文档摘要

工程项目各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

第一章组织体系与责任边界

1.1业主单位(建设单位)

1.1.1法定职责

《建筑法》第四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业主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负总责。

1.1.2内部机构设置

设立“项目指挥部”,下设“计划合同部、技术部、质量安全部、外部协调部、信息档案部”五部门,每部门设A、B角,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

1.1.3关键岗位红线

(1)指挥长:对外唯一签字人,对内拥有一票停工权;

(2)总经济师:所有变更签证须在其“云台账”完成线上流转,线下补签无效;

(3)外部协调部部长:必须在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