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化疗药物外渗预防及处理.docx
文件大小:27.83 K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6-03-27
总字数:约4.28千字
文档摘要
化疗药物外渗预防及处理
第一章制度与法律依据
1.1国家层面刚性文件
《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WS/T4332023)第5.2.8条:化疗药物输注必须建立“双人核对+床旁影像记录”机制;外渗即刻启动“30分钟内上报2小时内根因分析24小时内改进反馈”闭环。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22条:因药物外渗造成Ⅲ级及以上皮肤损伤,医疗机构须在7日内向属地卫健委书面报告,并保存相关视频、输液单、护理记录5年以上。
《职业病防治法》第31条:护理人员因职业暴露于细胞毒性药物,出现皮肤损害,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医院须每年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专项档案。
1.2院内核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