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输血前四项检验报告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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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6-03-28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输血前四项检验报告单

检验科(输血)报告单审核制度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所有输血工作中的检验,均须查对检验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检验后,应复核结果。

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等,并检查取血人签名是否正确。

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置2-8℃冰箱保留7天,以备必要时查对。

检验科(输血)报告请示制度

凡遇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科室主任报告,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

1、仪器不能正常工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