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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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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4 页
更新时间:2026-03-27
总字数:约5.93千字
文档摘要

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规范

一、监督管理主体与职责划分

1.1属地监管责任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的法定主体,承担统筹协调、执法检查、行政许可等监管职责,对辖区内所有登记宗教活动场所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全覆盖抽查,每年完成1次综合评估。乡镇(街道)承担属地日常监管责任,建立宗教工作联络员制度,对辖区内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现场巡查,对一般场所每两月巡查1次,建立巡查台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并上报县级宗教事务部门。村(社区)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网格信息员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走访,及时上报私设聚会点、违规开展活动等异常情况。

1.2部门协同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