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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工程实施奖罚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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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3 页
更新时间:2026-03-28
总字数:约2.5千字
文档摘要

工程实施奖罚制度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奖罚

1. 承包人的施工人员轻伤频发率超过3‰,每超过0.5‰,对承包人收取违约金2000-20000元。

2. 承包人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除接受政府处罚并承担因此事故发生的各项费用外,对承包人收取违约金20000-100000元。

3. 对发包人工程及HSE部及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未及时进行整改的,每发生一起,对承包人收取违约金2000-20000元。

4. 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发包人工程及HSE部,隐瞒不报则对承包人收取违约金2000-20000元。

质量方面奖罚

1. 承包人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