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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金属非金属深井矿山通风安全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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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9 页
更新时间:2026-03-28
总字数:约3.86千字
文档摘要
金属非金属深井矿山通风安全规程
通风系统设计
一般规定
1.通风系统设计必须依据矿井开拓方案、开采方法、生产能力等编制。设计应充分考虑矿井的长远发展和可能的变化,有20%以上的通风能力预留,以适应生产规模扩大或通风条件变化。
2.通风系统应确保井下各作业地点有足够的新鲜风流,满足人员呼吸、稀释和排出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需要。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3.通风系统应具备一定的抗灾能力,在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时,能进行风流调控,防止事故扩大。
通风方式选择
1.根据矿井的开拓方式、矿体赋存条件和开采技术条件,合理选择通风方式。一般有中央式、对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