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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矿井提升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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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6-03-28
总字数:约4.49千字
文档摘要

矿井提升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第一章事故分级与响应启动

1.1事故分级标准

Ⅰ级(特别重大):一次死亡≥3人,或被困≥10人,或提升容器坠落≥200m。

Ⅱ级(重大):死亡1—2人,或被困5—9人,或提升钢丝绳断裂且容器悬停≥100m。

Ⅲ级(较大):人员被困2—4人,或容器卡阻≥2h,或主井提升系统完全中断≥4h。

Ⅳ级(一般):人员轻伤≤2人,或容器卡阻<2h,系统可在1h内恢复。

1.2响应启动权限

Ⅰ级、Ⅱ级:由矿长(总指挥)在5min内电话报告集团总经理与属地应急管理局,同步启动《矿井提升运输事故Ⅰ级应急响应》。

Ⅲ级:由分管副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