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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住宅类开发项目机动车停车位销售指引(2024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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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6-03-29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住宅类开发项目机动车停车位

销售指引(20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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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阶段销售

开发企业预售商品住宅时,住宅楼栋达到预售许可条件的,可同步预售对应地下机动车停车位。其中,预售阶段,开发企业向建筑区划内的单套住宅业主销售不超过1个机动车停车位。车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开发企业向建筑区划内的单套住宅业主销售不超过2个机动车停车位。

二、第二阶段销售

(一)销售条件。建筑区划内房屋分户转移登记的建筑面积达可售总建筑面积(不含车位、设备用房及自持部分建筑面积)80%以上;或房屋分户转移登记的建筑面积达可售总建筑面积(不含车位、设备用房及自持部分建筑面积)60%以上,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或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