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宁武租房合同纠纷(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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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6-03-29
总字数:约4.15千字
文档摘要

第1篇

一、案情简介

原告:张三(以下简称“张三”)

被告:李四(以下简称“李四”)

案由:租房合同纠纷

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于2019年6月1日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约定张三租赁李四位于宁武市某小区的一套房屋,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3000元,每月租金于每月的1日前支付。合同中还约定了房屋的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

在租赁期间,张三发现房屋存在多处损坏,如墙面裂缝、地板松动等。张三多次与李四协商维修事宜,但李四以各种理由推脱,未对房屋进行维修。同时,张三发现李四在未告知张三的情况下,将房屋内的部分家具变卖。张三认为李四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