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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园林废弃物环保处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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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6-03-30
总字数:约4.59千字
文档摘要

园林废弃物环保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了加强园林废弃物的环保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园林(包括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带、居民区绿化等)养护、更新过程中产生的树木修剪物(如树枝、树干、树叶等)、花草残体、草屑、渣土等园林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基本原则

园林废弃物环保处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优先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实现园林废弃物的高效利用和无污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