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混凝土试块见证取样.docx
文件大小:28.2 KB
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6-03-30
总字数:约4.73千字
文档摘要
混凝土试块见证取样
第一章见证取样法定依据与责任边界
1.1上位法清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质〔2000〕211号)、《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7.1.3条、《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共同构成的强制法源。任何项目不得通过内部标准、合同条款或会议纪要降低上述条款的取样频率、见证比例或封样要求。
1.2五方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对检测费用单独列支,不得转嫁;对见证人员变更负审批责任。
监理单位:对见证员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监理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