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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国企供应商廉洁合作从业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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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8 页
更新时间:2026-03-31
总字数:约3.01千字
文档摘要
国企供应商廉洁合作从业准则
一、合作基本原则
本准则适用于与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国企”)建立或拟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的供应商(含承包商、服务商等,下同)。供应商参与国企合作须严格遵循以下核心原则:
(一)公平竞争原则
供应商应基于自身技术能力、服务质量、成本控制等核心竞争力参与合作,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干扰国企采购决策、破坏市场公平。禁止以围标串标、恶意低价竞争、虚假资质声明等方式获取合作机会;禁止与其他供应商达成默契同盟,限制市场竞争。
(二)透明合规原则
合作全过程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企内部管理制度要求。供应商应主动配合国企开展资格审查、合同谈判、履约验收等环节的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