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药品储存与使用规范手册(执行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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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31 页
更新时间:2026-03-31
总字数:约1.81万字
文档摘要

药品储存与使用规范手册(执行版)

第1章药品储存环境要求

1.1储存环境的基本条件

药品储存环境应具备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和光照条件,以保证药品的稳定性与有效性。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在20℃~25℃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30%~70%之间,避免高温、高湿或低温环境对药品造成影响。储存环境应保持清洁、干燥、无尘、无有害气体,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辐射。药品储存区域应远离污染源,如厨房、卫生间、浴室等。

药品储存应有专用的药品库房或区域,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存。药品储存区域应有明确的标识,标明药品名称、用途、储存条件及责任人。药品储存环境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