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蓬溪租房合同纠纷(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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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6 页
更新时间:2026-03-31
总字数:约4.06千字
文档摘要

第1篇

一、案件背景

原告(以下简称“甲”):张三,男,35岁,蓬溪县某公司职员。

被告(以下简称“乙”):李四,男,45岁,蓬溪县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经理。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二、案情简介

2019年5月,甲通过乙提供的房源信息,租赁了乙名下位于蓬溪县某小区一套住房,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两年,租金每月2000元,乙方收取押金2000元。合同签订后,甲支付了第一个月的租金及押金,并入住该房屋。

2020年6月,甲因工作调动,需要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甲与乙协商,乙同意甲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但要求甲支付剩余租金及违约金。甲认为,乙违反合同约定,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应当承担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