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国企法务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docx
文件大小:24.09 KB
总页数:8 页
更新时间:2026-03-31
总字数:约3.2千字
文档摘要
国企法务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XX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法务合规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议事决策活动,旨在规范委员会工作程序,提升法务合规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保障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防控重大法律合规风险。
第二条委员会是企业法务合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在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法务合规管理重大事项,研究决定法务合规领域重要制度、重大方案及风险应对策略,推动法务合规要求融入经营管理全流程。
一、组成与任期
第三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组成,总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7人。主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总法律顾问(或分管法务合规工作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