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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零售门店临期食品打折处理制度及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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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9 页
更新时间:2026-04-01
总字数:约3.09千字
文档摘要
零售门店临期食品打折处理制度及流程
一、临期食品界定标准与分级管理
(一)临期食品定义
本制度所称临期食品,指距标明的保质期满之日剩余期限达到以下标准但未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1.保质期≥1年的,剩余期限≤45日;
2.6个月≤保质期<1年的,剩余期限≤30日;
3.30日≤保质期<6个月的,剩余期限≤15日;
4.7日≤保质期<30日的,剩余期限≤5日;
5.保质期<7日的,剩余期限≤2日(含当日)。
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食品及特殊保质要求的食品(如冷冻、冷藏类),参照上述标准结合商品特性由门店商品管理岗单独核定临期节点,需在系统中备注特殊临期预警值。